民法典有话说|网络发表不当言论或构成侵权民法典名誉权了解一下公民享有言论自由,但不得超出合理的限度,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利用互联网侮辱、诽谤他人,可能侵犯他人的名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被告赵某的侵权行为客观上使
∪▽∪ 《民法典》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包括: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若因言论侵害民事主体人格权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认
>0<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他人进行侮辱,谩骂,贬损他人名誉的,可能侵犯他人的名誉权。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言论自由权不是人身权利。1、言论自由属于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范畴,是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2、人身权利又称人身非财产权,是指与人身直接相关而没有经济内容的权益。公民的基
他人用侮辱性的言论来贬损自己的名誉,如果“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用同样的方式去侮辱对方,除了宣泄自己的情绪外,无法真正地处理问题,甚至会成为下一位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