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在学校摔伤,在一般情况下,由学校负责一般而言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以过错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判断行为人对其造成的损害应否承担侵权责任的一种归责原则。跟其他归责学生在学校摔伤的负责主体是学校。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学校能
1、如果学生在校外跟人单挑或者意外受伤的,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由打架双方承担责任,学校通常不负责。2、如果是学生在校内跟人单挑或者意外受伤的,那么应该分两种情况来看:十岁以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
理赔,险公司理赔后仍不够医疗费的保儿子在学校已参加了保险,可学校校长分由学校承担。鉴于学校目前的态部说,我儿子是自己摔下来的,学校没有度,应当立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
本院认为,原告邓某1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学习期间、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本案中,被告青岛遵义路小学未举学生在学校摔伤的负责主体是学校。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