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办理具体条件1999年4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决定》施行前,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未办理收养登记的,当事人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故请求法院判令确认原告与郭文清之间存在亲子关系,同时确认郭德龙、彭玉颖与郭文清收养关系不成立。郭德龙夫妇辩称:朱志新、袁怡佳的诉状与事实不符,本案诉讼
但该《收养法》是从1999年4月1日起施行,1999年4月1日之前发生的事实收养,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可以形成收养关系。事实收养应满足送养人、收养人、被收养人条件,1999年《收养法》修改后不承认事实收养关系,实行“登记成立主义”,未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的,认定收养关系不成立。法律依据1、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
∩﹏∩ 1、法律法规。1992年《收养法》还未确立收养关系,而到1999年4月1日起才开始施行收养关系的确立。因此,92之后99年之前收养的孩童只要符合1992的《收养法》是具有登记不是收养关系成立的必备前提(但需要注意的1998年修订1999年1月1日实施的《收养法》规定,成立的收养关系需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民法典》出台后保留了这一规
ˋ^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于1992年4月1日起施行,后在1998年11月4日被修正,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自1999年4月1日起施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执行<1999年以前事实收养-法律知识法律分析:在收养法颁布事实之前,也就是1992年4月1日发生的事实收养,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可以形成收养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因此,1999年之前的没有登记的收养应当依法给予确认,对于1999年之后形成的收养应当以登记为前提,否则收养无效。知识拓展:事实收养指双方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未办收养公证或1992年收养法并未从根本上否定事实收养行为的效力;而1999年收养法将登记修正为收养的生效条件,此后发生的收养行为未经登记不应认定收养关系成立。本案中,从溯及力角度看,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