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唯一、统一、共享、便民和低成本转换等角度综合考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设计为18位,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机构类别代码、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主体标识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一套18位的代码集,其中包括1位登记管理部门代码、1位的机构代码、6位的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9位的主体识别码、1位的校验码,用于识别法人和其他组织。这
2015年国家工商总局开始实施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18位数字或字母组成,用来标识企业、个体工商户、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经营者的唯一身份,其组成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机构类别代码、登记依据《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的规定,建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代码设计为18位,由“登
∪▂∪ 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示查询Unified social credit code query of national organization返回首页登录注册点击按钮进入核查页面查询© 2018 全国组织机构统一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由1位登记管理部门代码、1位机构类别代码、6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9位主体标识码及1位校验码组成的。通过组织机构代码的唯一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一组长度为18位的用于法人和其他组织身份识别的代码。国家标准委发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该标准于2015年10月1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设计为18位,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由五个部分组成。2、第一部分(第1位),为登记管理部门代码。3、第二部分(第2位),为企业等纳税人类别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