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合同法》第108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对预期拒绝履行做了规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
≥ω≤ 法律分析:合同法规定在《民法典》的第463-988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抵销是合同终止的情形之一,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并且该债务的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的,除按照合同性质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外,任何一方可以将自
合同法110条对应民法典第几条合同法第110条对应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你好,合同法的108条在民法典中已经被删除了。李士刚律师2021-12-05 17:01:16 解答咨询我你好,因为什么原因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呢谭志强律师2021-12-
>▂< 民法典108条内容是: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债务《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