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居住地,一般是指自然人经常居住的地方,习惯上,一个人如果在一个地方居住时间达到一定时间长度,则可以理解为该地为其“经常居住地1、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2.经常居住地的两个认定要素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将经常居所作为连结点。而在自然人经常居所的判定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自然人积极国籍冲突,直接适用有经常居所的国籍国法;在所有的过均无经常居所的直接适用最密切联系的国籍国法。国际消极冲突时,直接适用经常居所地法。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经常居
一、经常居住地的认定标准1、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2、证据问题有明确规定,证据中国对自然人经常居所地认定标准的法律规定《民法通则》第15条: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民法通则意见》第9条:
一、自然人住所地如何确定住所是自然人以久住的意思而经常居住的中心生活场所,构成住所,必须有久住的意思和经常居住事实两个条件。1、自然人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民以他的户经常居住地,一般是指自然人经常居住的地方,习惯上,一个人如果在一个地方居住时间达到一定时间长度,则可以理解为该地为其“经常居住地”。那么,经常居住地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找法网
•首先德国主流观点认为,经常居所地的形成不需要“久住”或“经常居住”的明确意思表示。与英美法上的“住所”(Domicile)相比较,住所的建立以当事人由久住的意思表示为要件之一,较多考虑司法和一、如何认定经常居住地1,认定经常居住地有以下方法: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