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下旬,四川交警部门通报了一起“因乱开远光灯引起对向车辆撞死人,车辆被判担责”的案例。事情是这样的:8月的一天,刘某驾驶汽车从四川宜宾城区开往翠屏区途中,与童某驾驶的车辆会所以如果不幸遇到对方胡乱使用远近光灯等非接触行为导致的车祸,也不用担心对方逃避责任。另外因为远光灯本身的特性,夜晚会车时,可使对向驾驶员视觉上产生“瞬间致盲”;后车使用
所以,如果是对方开远光灯导致车主撞到人,对方车主要在缴纳罚金的同时,承担部分赔偿责任,一般为次要责任。因为在事故责任判定上,人是车主撞到的,车主一定是主要责任。因为车主在炫实验证明滥用远光灯不但会影响其他驾驶人视线,导致他人“瞬间致盲”,而且影响人对距离和宽度的判断,危害极大。由于取证较难,交警对该项违法的查处难以持续。
138***38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远光灯的光线强烈刺眼,会给对向车辆的驾驶员造成视觉障碍,甚至瞬间致盲。在被影响视觉的时间里,驾驶人
>0< 背过交规的话:因远光灯造成视野影响看不清道路,应当减速停车。所以既然交规是这么写的,确实还是你全责开远光灯导致别人车祸要负责任。责任认定具体情况要根据交警队路面、事故现场认定情况来决定。根据相关规定只有在道路无其他照明设备,且对向无来车的情况下,才能使用远光灯。法律
勘查民警在现场发现,周某的轿车与电三轮碰撞后,又撞到了相向的另一辆东风雪铁龙轿车。交警在询问肇事司机周某的过程中得知,周某因对向车道这辆雪铁龙轿车开着远光灯,强光太晃眼,没看对方车辆仅有会车时开远光灯的违法行为时,虽然你看不清你车前方的情况,但肯定看得到对方,当然也不会撞向对方,两车一般是不会发生交通事故的。但与第三方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