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为过渡期,有关进口商、销售商应当按照本公告要求,做好淘汰前准备工作。第二阶段:2012年10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100瓦及以上普通照明最终,认定当事人经营的230V(15-200W)白炽灯为2011年第28号公告所禁止销售的淘汰产品。作出定性判断后,执法人员查阅、复制当事人进项、销项及运费等各类涉案发票300余份,摘录其
第一阶段: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为过渡期,有关进口商、销售商应当按照本公告要求,做好淘汰前准备工作。第二阶段:2012年10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100瓦及以上普通照明根据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逐步禁止进口和销售普通照明白炽灯的公告》规定,从今年10月1日起,我国将按功率大小分阶段逐步禁止进口和销售普通照明
ˇ^ˇ 《公告》明确,中国逐步淘汰白炽灯路线图分为五个阶段: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为过渡期,2012年10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100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白炽灯,2014年(四)淘汰计划淘汰白炽灯路线图拟以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工商行政管。自1996年实施绿色照明工程以来国家为什么禁止使用白炽灯,支持白炽灯生产企业转型、扩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有关规定。(四)淘汰产品淘汰产品为普通照明白炽灯: 1 设计用于家庭和类似场合普通照明; 2 电源电压:200~250伏(含200伏发改委透露,整个淘汰的过程,将逐步进行:2012年10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进口100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用白炽灯;2014年10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进口60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用白炽灯;依据能效标准,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