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回顾2019年3月21日14时48分,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生态化工园区的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爆炸事故,造成78人死亡、76人重伤,640人住院治疗,直接经济损失198635.07万元江苏响水“3·21”特大爆炸事故案一审宣判53人获刑2020-11-30 22:34 更多01:32 迎接国庆中秋假期香港加大优惠促销力度01:26 【假期出行】中秋国庆假期运输车票已售超2亿张01
∩▂∩ 国务院近日批复了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国务院调查组认为,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爆炸事故是一起因危险废物长期非法贮存引发自11月30日,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所辖响水、射阳、滨海等7个基层人民法院,对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大爆炸事故所涉22起刑事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对7个被告单位和53名被告人依
事故调查组认定,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是一起长期违法贮存危险废物导致自燃进而引发爆炸的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事故有关情况事一、事故概述响水爆炸事故发生在2021年3月21日,当天下午2点多,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事故造成了至少78人死亡,另有数十人受伤。此次爆炸事故是中国近年来发生的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