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可以免责的十七种情形根据相关规定,在以下六种情况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如果履行了相应职责的,且其行为并无不当的,那么学校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12.免责条件:(1)行为人无责任能力(2)超过时效(3)情节显著轻微(4)符合社会价值取向或者特殊需要3.责任形式:(1)惩罚性行政法律责任(2)补救性行政法律责任第四节学校事
其实,不属于学校承担的责任事故,自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倒不必特别地加以规定。我认为,可以以前一种划分作为基础,不过事故责任的名称需要斟酌。后者的学校301、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日常工作依责尽职、发生事故依责追究。依法依规制定各有关部门安
∪△∪ 17.下面哪一个选项不属于学校事故的免责条件()A.第三人过错B.不可抗力C.过失谋学网xiexiebang D.紧急避险18.国家强制维护教育法律关系及教育活动在我国民法中规定的民事责任的免责条件一般有:依法执行公务;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受害人的同意;自助,以及受害人有故意;第三人的过错;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等。其中与学校事故
╯^╰〉 在我国《民法》中规定的民事责任的免责条件一般有:依法执行公务;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受害人的同意;自助,以及受害人有故意;第三人的过错;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等学校免责的情形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A项是学校免责的情形。根据该法第十条规定,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二)学生行为具有作为在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特殊主体学校而言,其减责和免责条件主要包括不可抗力、意外伤害和第三人的过错。)